《卓別林的最後一隻舞》
從六年前起,每年聖誕節我都和死神照面。他坐在我面前恭候,我則穿上我的流浪漢戲服,為他演一段逗趣老戲。如果能逗他發笑,就再賞我一年的壽命。
我很驚訝自己居然會對這類傳記性的小說這般入迷,作者安插死神這個角色無疑是關鍵,讓故事從一開始便環繞著神秘的氛圍:死神,馬戲團,魔術--永遠是最吸引人的題材。1900年代的美國剛剛結束了南北戰爭,是一個蓬勃日上,充滿希望的時代。人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夢想,當中不乏有幸運兒成功博得掌聲,卻也有更多人為失敗所埋葬,沖逝。
對於卓別林,我想自己就和普通人一樣,對他的認識僅止於「默劇」、「搞笑」,這兩個名詞,或者說,僅止於看到他在舞臺上光鮮亮麗、有所成就的一面。我們很難想像從前為了生活他在大街上賣過花、擔任理髮店的學徒、製作動物標本、打拳擊,甚至還嚮往一路跑進奧運……。
而最後他之所以能夠站在高峰,受人們景仰的原因,其實非常單純--卓別林一直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。對於那幾分迫於生計的工作,他總是能夠乾脆的說走就走,從不貪圖安逸,對他來說那只是通往成為專業表演者的轉運站,卓別林知道他天生就注定是舞台的人了。
現代的年輕人,多的是充滿抱負、渴望飛翔,然而等到他們真正走進職場,發現了社會上許多的不平等不公正都要不情願的妥協,往日那些再鋒利耀眼的理想,也漸漸被現實的壓力磨蝕到服從、圓滑,一輩子似乎就著麼湊合著過去了,不再有漣漪。
這篇故事當然無法概括卓別林迷人的一生,不過至少讓我們再度憶起,年少那些,彷彿失落很久很久的夢想。
感謝愛米粒出版提供試讀機會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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